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是奶茶店打烊的时刻,沈妶在弯腰拖着地,清洁完店里的卫生才能下班。
她脸上是灿烂的笑容,灯光昏暗下面部轮廓刷下一层阴影,眉眼笑弯了。
从凌晨三点后再也没睡过,激动的再也不能入睡。
林星极说,三天后娶她。
持续这种开心的心情,心率很快,没能睡着,直至天明,直到上了一天班到现在下班,没有一丝疲惫感。
沈妶嘴角一直弯着,笑意藏不住,见她这么开心,同事怀疑她是不是中了彩票。
今天的天气也很好,现在晚上10点,抬头是满目的繁星,点缀着紫色浪漫。
当一个人有了动力,心率,血液,手脚也会加快。
10分钟后,沈妶清洁完了奶茶店里的卫生,平时要半小时,今天10分钟就行了,这就是动力带来的效率。
两百斤的水泥扛不起,两百斤的钞票扛着就跑。
回出租屋的路上,沈妶蹦蹦跳跳的,一张脸笑得很是动人。
快乐是能感染的,路人都因她那份快乐,心情良好。
满街是耀目的车灯,蓝色系的车灯,塔尔沙博卡统一车灯颜色为蓝,夜幕降临,车灯一开,满城的蓝色清新。
街上车水龙马,鸣笛声不断,晚上十点半是下班高峰期。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城市,有的人下午六点下班,有的人晚上十点半下班。
初夏夜晚的风怡人,一天的烦闷,在这一刻泻尽。
能像沈妶一样保持一天好心情的人不多。
三天后娶她...
沈妶嘴角一直上扬,笑意居高不下,一天了,还是如此开心。
他真的能三天后娶她吗?
她查过了,圣克尼斯距离塔尔沙博卡公里,坐普通飞机需要57个小时,也就两天多一点。
他应该能在三天内回来吧...?
不过,不管林星极是不是又在骗她,反正从他嘴里听到娶她两个字,沈妶就已经很满足了。
想想也是。
或许林星极是说着玩的,只是为了让她开心开心。
毕竟温维森说,林星极随时可能会陷入昏迷,所以,他怎么可能现在就和她结婚?难道他的病已经好了吗?
沈妶想着,往出租屋的方向走去,沿着人行道,沿着一排路灯。
突然,一种直觉和意识串线,感觉有人在背后盯着她。
她蓦然回首,想见的人就在灯火辉煌处。
那个男人,倚靠着路灯,路灯能闪瞎眼,却未能照亮那双无光黑暗的眼,像是大病中的眼,浑浊,无光。
他盯着她,隔着老远能看到那微微上扬的嘴角,心念的人在眼前,唇角不觉自弯。
沈妶一下子落了泪,捂住了嘴巴,不可置信的,难以相信的,呆呆地,和他双目相对。
她的膝盖像灌了铅,走向他的过程,一步一艰难。
林星极笑容加深,张开双臂,看着她向他走来。
他已经为她前行了五万公里,从圣克尼斯到塔尔沙博卡,最后一点相拥的距离,由她来走。
几十米很短,可这是沈妶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脚步被虚无的泥泞羁绊,每一步心跳都在加快,血液逆流。
终于,她走到了他面前,却没投进他怀里,而是红着眼睛看着他,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
她不敢抱他,怕没控制好力气,他就成了碎片。
林星极脸色冷白,无光的眼里是隐藏不住的疲惫,初夏一席浅灰大衣,米色棉裤,iyye的复古皮鞋,怕冷怕到夏天穿毛绒大衣。
那身病态的气息紊乱,脸色苍白不用化妆就能直接参演恐怖片。
所以,沈妶不敢抱他,怕一抱他,他就成了风中碎片。
一年未见。是不是生疏了?
为她张开双臂,结果她只看着他落泪,并没有与他相拥,林星极无可奈何的收回手。
在深夜的街头,对一个女的张开双臂,作势拥抱,而那女的只一个劲落泪,这让路过的人看到了这一幕,得误会到什么地步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林星极调戏她沈妶呢。
所以,只能尴尬的收回张开的手臂了。
既然沈妶不想抱他,那他也不勉强。
肯定是她嫌弃他那一身的充满药物和各种消毒水的味道。
在医院躺了一年,刺鼻的消毒水已经成了他的体香了。
从酒店出来的路上,路人都捂着鼻子嫌弃的快步从他身边经过,怕多闻一秒那消毒水的气味就会中毒似的。
林星极有点自嘲:“我以为,你已经认不出我现在这个鬼样子了。”
沈妶眼泪再度落下,有点不敢直视他,但还是心疼的打量着他。
林星极一脸病态,一脸消瘦,眼神无光,但其实已经好了很多了。
起码没有几个月前温维森说,林星极瘦的面部骨骼突出,印堂发黑,两个骇人的黑眼圈,全身皮包骨。
现在的林星极,和温维森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