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架空历史文)
“轰!”
“铮!”
吴阳手中的天龙破晓戟,被舞的虎虎生风,一戟一式尽显磅礴大气。
反观他的面色,不喘不急,颇为自然。
这全得力于吴阳十岁就开始学习戟法,至今已然六年时间。
练了六年的戟,也代表他来到秦末六年了。
(秦王政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
西瓯(ou)之地。(今广西)
接王诏,命任嚣为主将,赵陀为副将,统率三十万大军,再平岭南。
军营中,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在挥动着一杆长约一丈二尺三寸的“天龙破晓戟”,据传此戟为天外陨石所制,重一百二十九斤。(注:一丈等于现在的1.6米,三尺等于1米)
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足足有七尺身高,剑眉星目,气宇轩昂。
少年名吴阳,乃吴王夫差之后吴苪的次子。
一年前,十五岁的吴阳瞒着家人加入岭南大军,从一名秦军的士伍,杀敌建功,被提升都尉,战时任二五百长。
按时间线推算,此刻吴阳所在的吴家,在庐江郡(今安徽)绝对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
其父吴苪熟读《孙子兵法》和《吴起兵法》,十八岁时就组建了一支七八千人的军队,藏兵于民,兴农兴商,为的就是保家护乡,驱逐流寇悍匪。
如果吴阳还是以前的吴阳,作为富二代,绝对不可能跑来这崇山峻岭,无数毒蛇猛兽的岭南之地参军。
没错,现在的吴阳是一名拥有十年资深蓉漂经历的老玩家,直到结束蓉漂之时,依然孑(jie)然一身。
心中的白月光也已成为了他人的未婚妻,如此草草了断余生,并非他所愿,全拜旅游途中的意外所赐。
既来之,则安之。
作为一个历史爱好者,穿越后的他很清楚秦朝末年历史的走向,局势的发展。
用不了多久自己的父亲吴苪会在左相李斯推荐下,成为番县县令,并封为番(同鄱po)君。
而他之所以加入平定百越部族的岭南大军,就是因为在不久的将来,现在的秦将,明年的南海郡郡尉任嚣病死,并且托城于赵陀,天下大乱后,赵陀佣兵自立,割据一方,建立了南越国,自号南越武王。
讲明白点,他就是来摘赵陀果子的,不捅赵陀的菊花,他就没法建立势力,夺取天下。
前世处于和平年代,建功立业吗?
“呵呵!”
“那是遥不可及的梦。”
这一世,恰逢乱世,这可就是现实怼到了他的脸上。
这一世不光要建功立业,更要把妹,看看这乱世的美妞到底美不美。
“都尉大人。”
一名士伍气喘吁吁跑向了吴阳,并叫喊道。
吴阳甩了一个戟花,停住了身形,看向士伍。
士伍不知从何处拿出了一块方帕递到了李星云的手里。
接过方帕,吴阳一边擦拭手臂,一边听着士伍的汇报。
“都尉大人,任将军叫您去中军大营。”
“好,我知道了。”
士伍退了下去,吴阳回到了营帐,片刻后一身黑甲,头戴尖盔向中军大账而去。
吴阳昂首阔步,走进了中军大帐。
此刻,中军大帐中,居于首位的是一身黑甲的任嚣,正俯身看着地图沙盘。
44岁的任嚣和历史上描述的一样,老成持重,一身黑甲的衬托,显的颇为勇武睿智。
副将赵陀居于左手边站立,21岁的赵陀也是英姿勃发,青年模样的他,看起来有些虎头虎脑的憨态。
其余皆是同吴阳一般,任都尉职,均默默无声的站立着。
陆陆续续,再次进来十几号人,任嚣也抬起头看向众人。
“皇帝命我等平定岭南,如今时机也已成熟,我打算择日便进军岭南。”
“诸位意下如何?”
“请将军下令!”
“岭南山多林密,毒虫猛兽更是数不胜数,如今灵渠已成,我军粮草之事已经得以解决,尽早结束这场战争,各位也可过过那悠闲自在的日子。”
“可那西瓯军多善游击之战,前不久五十万大军大败而归,屠睢将军也阵亡此地,尔等可有良策?”
秦末时期多名将,可谋士并不多,岭南军作为帝国最差的一个军队,尽皆五大三粗的猛将,对于善打游击的西欧军,自然无人愿意出头。
吴阳看了看众人,随后站立而出。
“将军,阳认为,此番作战我军需以步步为营、犁庭扫穴的方式,彻底扫清西骆军以及西瓯反抗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