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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唯有神

    加尔萨主教的寓居场所从大教堂搬到了巴塞罗那城堡。

    自那以后,拉蒙就没见到他的神学导师再笑过,每次见面时,加尔萨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拉蒙猜测加尔萨烦恼的是,他也许得在巴塞罗那呆上很久。

    拉蒙添了一个弟弟,伯爵大人采纳了拉蒙的建议,将弟弟取名做“桑乔”,这是纪念母亲桑乔夫人和卡斯蒂利亚家族的先祖。

    按照天主教传统,基督徒的新生儿需受施洗礼,教律也明文规定婴儿洗礼是信徒的责任之一。

    “在通常情况下:婴儿出生后数周内,父母有责任安排他受洗。”教律867-1

    “如婴儿有生命危险,应该立即为他施洗。”教律867-2

    天主教认为,人借着洗礼而得脱离罪恶,再生而为主的儿女,同时借着洗礼,获得不可磨灭的印记,使人进入主的团契,并自动获取加入教会的资格。

    这在天主教家庭中是大事件,属于那种一般借口无法推托,全体家庭成员必须出席的重大仪式。

    加西亚老早就默认自己必须参加了,压根就没提出过返回布尔戈斯的计划,没有加西亚的卫队,他们自然无法开始返程。

    不过身在巴塞罗那不代表拉蒙就这样放了暑假,加尔萨主教还是每天拿着经书,继续安排着他的神学课程。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翰福音1:1

    “所以,小拉蒙,在你看来,神是什么?”

    拉蒙倒是知道神学家们的尿性,他们就像是汉代的儒生,逐章逐句甚至逐字地对经文注解阐释,也许短短几句,便能发散出煌煌百万言。

    在组成新约的诸多福音书中,以四大使徒各自描述耶稣生平的四福音书为正典,即马太、约翰、马可和路加福音。

    其中,马太、马可和路加所写的福音书因为内容大同小异,只是因为是写给犹太人、希腊人和外邦人而有行文细节上的区别,因此被称为“符类福音”、“同观福音”。

    但是,《约翰福音》是特殊的,它成书最晚,也最富哲理和逻辑性,除了耶稣的事迹和荣耀,它还着重向世人解释了两个关键问题。

    什么是神?又为什么要信奉神?

    使徒约翰也是一位奇人,由他编纂的福音书,无论是《约翰福音》还是《启示录》,在神学界都衍生了最多的阐释,也由此生出了最多的异端。

    “道是无穷大者,除祂之外再无其他,万物均在其中,这就是神。”拉蒙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天启三大教之所以在牛顿达尔文和尼采之后还能扛这么久,不就是因为,他们的神本质上并非自然神偶像神,而是概念神么?

    拉蒙前世好歹念了十好几年的书,还是知道一点东西的。

    但加尔萨无情地打击了他:“说得很好,但不完全对。”

    拉蒙登时僵住,心说你等一下,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搞错了,我这是二十一世纪的究极版本,绝对没有问题,甚至已经进化到超越“最初的推动力”、“第一因”的程度了。

    “其实算不得错的,你还那么小,便能以自身的灵觉观见神的至圣至大,可见必是属灵的。”

    加尔萨眉开眼笑地蹲下身来,看着拉蒙的眼神,恍若在看一件稀世珍宝。

    他温柔地拉过拉蒙的手,淳淳善诱地言说道:“接下来这一段,是我的毕生理解,你只需记住,不需要知道有何含义。”

    “神是物的总和,灵的统一,唯一的完全者,是一也是全,万物经由这完全者流溢而出,渐次向下,天空大地在其中,知与不知在其中,过去未来亦在其中。”

    他的语气又变得飘渺,像夏夜忽远忽近的虫鸣:“常怀谦卑,不以己为大,不断地追索,你有一天会比我看得更远。”

    “权柄、财富与国度,均是虚妄,真实而永恒的,唯有神!”

    加尔萨目光灼灼,似乎正有炽热而绚烂的光芒自他双眼之中喷涌而出。

    拉蒙不奇怪加尔萨能总结出这番囊括时间、维度、本体论和心灵哲学的深刻见解,毕竟整个大洲已经孜孜以求了一千多年。

    在未来教会还会专门修建大学来探讨神的本质和神人关系等神学内容,成为现代大学的前身。

    拉蒙比较在意的是,加尔萨似乎对他有些期待,他有些不乐意往宗教界插上一脚。

    被打上加尔萨学生的标签,和亲自下场打擂是两码事。

    罗马教廷降下的,关于弃绝阿尔比异端的敕令已经传到了巴塞罗那,伯爵大人两天前才组织贵族会议讨论过这件事。(注1)

    最终商量出的结论是声明接受敕令,鉴别并驱逐领内阿尔比异端,对比利牛斯北方的局势爱莫能助。

    但历史上的阿尔比十字军是确实发生过的,可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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