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汉高祖,竟然穿越宋高宗?风起临安第142章和议开封府,汴京城。
这几日城里头好似出了大事……平日里都是四处来的人马居多,最近几日,却是只见外出的人。
好在城中基本上没有本地的百姓,大多都是从辽国迁来的人,对于金国和宋国的战争,他们向来是没什么立场的。
如果可以的话,更多的人应该是,巴不得两边一起死才好,一个是灭国的金人,一个是背弃了盟约助纣为虐的宋人,甚至比起金人来说,很多人更恨宋人一些。
纥石烈志宁身为金国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其武艺胆识都是绝伦,若不是人中龙凤,完颜兀术也不会把女儿嫁给他了。
此时的他,肩上缠着绷带,距离那日和也速该对箭,已经是过去了五日了。
这五日以来,整个蔡河两岸几乎被他们给搜了个遍,就是没有找到两人的影子,别说人影了,连尸体也没见到一个。
完颜兀术暴怒是一定的了,但这次,却并没有人丢掉性命,以为这位金国四太子的生气付出代价。
原因还是只有一个,哈迷蚩。
这人一早的时候,甚至是跟着完颜阿骨打的,年纪比完颜兀术还要长了几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有着挺深的资历。
志宁知道自家岳父很喜欢哈迷蚩,几乎是对他言听计从,但仍是低估了军师在完颜兀术心里头的地位,这个没有鼻子的遮面老头儿,只是劝了一句,便让差点进入狂躁状态的金国四太子,冷静了下来。
延福宫,这里是宋国帝、后的游乐之所,宋徽宗登基之后,大肆扩建、营造,可以算是当今的天下第一宫,宋徽宗本人,做皇帝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如今在延福宫外、湖泊中央的一个小圆池子里,是一个架石为亭的地方,名为‘飞华’,旁边又有一个凿开泉眼做成的湖,湖中作堤以为接亭,又于堤上架一道粱入于湖水,这一整个模样,可唤作是人间天上。
飞华亭里,便是完颜兀术和哈迷蚩两个了,志宁站在原地,稳了稳心神,这才上前,朝着两人分别行了礼。
“我儿受了伤,也没好生歇息一下,倒是辛苦你了。”
志宁微微颔首,却有些无礼地、并没有理会自家老丈人的善意。
“小虎儿还是没有找到。”
完颜兀术脸色僵住了几分,挥了挥手道:
“都有自己的命,她自个儿命不好,便也怨不得谁了。”
徒单月自幼长在北地,根本就不识水性,就算她侥幸活了下来,那也定然已经被冲到了下游去了,而下游,便是宋军的地盘了。
冲冠一怒为红颜那种事儿对于完颜兀术来说,就算把他的脑袋给砍下来,他也是做不出来的,以后死了见了他的老爹,他更是连脸都没有。
所以他是不可能,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人冲到下游去,直接与那边的宋国十几万人开战的,赢不赢两说,他一出军,岳飞只要不是个傻子,那这汴京城必破无疑。
哪怕是徒单月现在落到了宋军的手里头,他能做的,其实并不太多。
特别是在宋国的那个皇帝转了性子,不怕威胁和恐吓之后,他能做的,就更少了。
自然了,这并不代表他就只能干眼看着,哈迷蚩早已经为他出过主意了。
“我儿可愿意去趟太康?”
志宁半点表情都没有:“孩儿现在便去点齐兵马出发。”
说着,便作势要走,从完颜兀术提出要求到他转身,只不过是一句话的时间而已。
这般态度,让四太子颇为受用,完颜兀术拦住他:
“我儿勿急,此行不是去打仗的。”
志宁连问都没问,只是站了下来。
他知道,完颜兀术想说,自然会说的。
果然,他的岳父看了眼哈迷蚩,后者仍是在嘘着什么调儿,不时往池子里洒下点饵料,引得许多的鱼儿来争食,却是看也没看自己一眼。
“阿秃儿投了岳飞去,就他们那点儿人,除了浪费粮食,没多大用处。”
“可是他爹,那个早该死的合不勒不一样,当年那蛮子拔了叔父的胡子,不但没有谢罪,反而因为这件事立起了威望来……志宁去过草原,也是知道的,合不勒像是只苍蝇,不敢和咱们交手,但是他偷偷摸摸的惹事,确实是让人恼怒。”
这事儿其实是这样的,当年辽国没了,草原上名义上的共主也没了,金人像是个暴发户,人口也不够,并没能全部把辽国的势力给掌握下来。
后来完颜吴乞买就请了各个部落的头儿一起吃饭,联络联络感情,谁知道合不勒醉了酒,直接把他的胡子给拔了。
吴乞买气归气,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又想彰显自己的大度,就忍了下来,没和他计较,合不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