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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光洁溜溜而来的小萝莉

    进夜总会的男人,不外两个目的,一是买醉,二是找女人。

    帝豪夜总会在本市首屈一指,除了装饰豪华超越五星级之外,小姐也犹如繁星闪烁,凡是男人那贱心思里能想到的女人类型,这里都能找到。

    去帝豪消费的男人一般都是“款”,不是大款,就是公款。这年头,男人那疙瘩有“款”就变坏。

    这里的女人也只喜欢两种男人,一是能喝的,二是能色的。如果两样齐全,那就是她们眼中的摇钱树,一夜下来,奶窝子里能够塞满钱。

    杨辛不仅这两样齐全,而且还能吃。他到夜总会才区区一个小时,就吹了十瓶德国黑啤,然后还轻轻松松扫了八盘西式糕点。

    吃到酣畅处,手沾满了奶油,他便毫不忌讳的拖过身边的一名丰乳肥臀的小姐,将她的短裙撩了起来,把奶油揩在她的大腿根部。色迷迷笑道:“什么叫揩油?这就是。先润滑一下,嘿嘿。”

    陪他的小姐有两位,被“揩油”的小姐比较丰满,被揩油之后“吃吃”笑着,笑得一身肥白的肉“生动活泼”起来,低领中两只豪乳就在杨辛的眼皮子底下晃动,似乎在召唤他前去摁住。

    另一位小姐则拿过一瓶印着乱七八糟的英文的烈酒说:“老板,开瓶xo吧,黑啤老没劲了。”

    杨辛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叉o我喜欢,开!不过呢,别叫我老板,那太铜臭了,要叫我先生,毕竟咱是文化人。嗯,我先去放点水,等我回来接着喝。”

    说着杨辛佯装半醉,摇摇晃晃的往外面的卫生间走去。走到门口,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他又折回来将自己丢在沙发上的手袋捏在手里,那里面鼓鼓囊囊的,让人浮现联翩,许多老板都喜欢用手袋装钞票的。

    虽然现在大多数娱乐场所可以刷卡,但是拿手袋的老板还是更招人喜欢,因为小姐需要的是现金小费。

    当然,杨辛的手袋里不是钱,而是他换下来的穿了一个星期的t恤和内裤,那内裤上还有他亿万个成了木乃伊的子孙尸体。

    杨辛身上的钱还不够喝一口轩尼诗xo的,这小子真是够悍的,竟然到夜总会来混吃,从创意到胆量,都令人不得不心生敬意。

    杨辛穿的虽然只是牛仔裤跟t恤,但是这些都不成问题,穿西装逛娱乐城的家伙一般都是小家子气的白领,真正有钱的主一般都穿得比较休闲,一来方便吃喝,二来方便宽衣

    杨辛大学毕业,找工作找了十来天了,至今还没个着落。今天下午瞎忙活了一天之后回到自己租的那间地下室的家,看到杯盘狼藉的样子,立刻失去了做饭的心情。他决定找个地方去混顿吃的,这小子特混蛋,在大学的时候吃霸王餐混吃混喝的经验就不少。

    现在走上社会了,自然要把胆子练得更粗壮了,要混就要去本市最牛的夜总会去混!叫小姐都要叫双的,一开始就要摆出一副玩双飞的姿态。

    人与人之间比的就是气场,只要你气场足够,乞丐都可以扮演大款。杨辛是最讲究气场的,所以他在大场面面前从不怵一头,哪怕现在让他参加钓鱼台国宾馆的宴席,他也能沉得住气来

    世界上的人种类很多,有些人喜欢过安稳的日子,皮鞋不擦得锃亮就活不下去;有些人偏喜欢动荡奔波的生活,满脸是灰尘那双眼睛却也是亮闪闪的而杨辛就是后者。

    他小时候看过满月八字,看八字的瞎子说他是驿马七煞并的命格。

    驿马的意思是说他是奔波的命。也做财运讲,动中求财,动中发财。

    至于七煞嘛,带七杀格的人杀气重,如果七杀有制,该人一般掌大权;如果七杀没制,人容易发生意外。

    却说杨辛吃饱喝足之后到了卫生间,四下里打探了一下,发现镜子上面的墙壁上装了一支节能灯。他瞧着四下无人,就将脖子上挂的硕大的项链取了下来,在手指上绕了几个圈。那金项链看上去硕大无朋,40克有余。

    当然这条项链连同中指上那个大戒指,都是他从地摊上花五块钱买的道具。

    杨辛跳到了盥洗台上,一拳将外面的玻璃罩砸碎了,然后将节能灯取了下来,最后他将手里的那些金属玩意儿缠在中指上直接捅向那灯座

    别害怕,杨辛虽然是个普通人,可是他有根奇怪的中指,夏天会变得冰冷,冬天会变得滚烫,而且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他还知道这根左手中指是不导电的。

    这根中指的奇异不是天生的,在小时候他被一只奇怪的蜜蜂给蜇了,说这蜜蜂奇怪是因为它在隆冬出现,那个冬天异常冷,天气预报说是百年未遇。

    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昆虫,依照杨辛现在的认识来说,那绝对是妖物了,可惜小时候他并未有这样的认识。

    那蜂子蜇了他的中指,在里面留下了一小截的尾刺,不疼,但是奇痒无比。杨辛想尽了一切办法都不能把它从肉里挑出来。那是最为顽固的肉中刺。

    不过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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