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多令睁开眼,发现眼前不是他所以为的充满白颜色和消毒水味的医院,而是躺满死尸的荒郊野外,还站着的人又都手握刀剑,打得叮当作响。他忙闭上眼,这个时候还是死人安全些。
“快追!别让他们跑了!”
唐多令一直闭着眼,直到那些活着的人都跑远了,才再次睁开眼,仔细观察四周。地上躺着的死人有的与他衣着相仿,有的不同,看来是分属于双方。他不知道自己属于被追的一方还是追人的一方,可他知道他必须离开此地,离开这场莫明其妙的战斗。
唐多令一边小心地走动,一边细想之前发生的一切,而后想起昏睡中似乎听到有人说错勾了他的魂,但原身已坏,只能另为他寻找合适的躯壳。
“他奶奶的,这是哪个浑蛋神仙干的好事!”唐多令瞅着身上的古装骂道,现代中国有十三亿人口,难道就找不到一个合适的,非要将他丢到这愚昧落后的年代来?
他既不是妄想做红颜祸水的花痴女,也不是妄想坐拥三千佳丽的猥琐男,他只是一个容易知足的小小公务员,就希望工作几年,凭资历熬成个小科员,和女友娟子结婚,生个大胖小子,再让他重复老子平淡却又顺利的一生。
不料半月前意外突起,娟子认识了一个除了钱比他多别的都不如他的半老徐男,便狠心抛弃了他。他也没想过要为此殉情自杀,只是某晚喝多了酒,于大雨中坐在江边哀悼他逝去的爱情,忽被一道闪电打中……
“那个浑蛋神仙说我的原身已坏,也不知是坏成什么样子,有没有掉到江里,娟子知道了大概还以为我是为她而死,这也太窝囊了!回不去也就罢了,要是能回去我这脸还能往哪里搁啊。”
唐多令边骂边走,冷不妨一把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幸好他脚步收的快,否则就又要死一次了。
大树背后绕出一个人来,唐多令一看眼睛就直了。这是个男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年约二十出头,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握着长剑的手也是宛如玉笋,又穿着一件极为拉风的白色长袍,更显得丰姿美秀。
“咦?是你?你刚才不是死了吗?”那美男子脸上露出讶异的神色,而后突然一笑,“好啊,原来你是诈死,想以此逃出生天。呵呵,看不出来你这人面相老实,却是如此狡猾。”
“呃,我……”唐多令不知该说什么,他对自己现在这个身子的过去一无所知,也认不得眼前的美男子是什么人,更让他心惊的是,这男子的笑容极美,却带着一丝危险。
美男子啧啧几声,“居然丝毫未伤,看来本阁主平时小看你了。”
唐多令真的很冤枉,他也不知为什么这个人都被人杀死了还会丝毫未伤,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浑蛋神仙为了弥补他的损失动了手脚。想到这里他不免又骂了一句“他奶奶的”,那个浑蛋神仙为什么不让他穿到这个美男身上,凭着这身躯壳定能在这个世界无往不利。
美男子见唐多令老盯着自己看,又突然一笑,竟显得有些妩媚,身子还往前凑近了些,低声说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敢不老实,不怕我挖了你的眼睛?”
这男子挨近时,唐多令闻到一阵清爽的味道,心神有些激荡,就像第一次抱着娟子的感觉,于是没有留意他话里的威胁,甚至有些纳闷,这男子分明是被追捕的一方,怎么还能如此干净清爽。
“啊!”脖颈上传来的疼痛提醒唐多令,他的小命还在别人的手里。“呃,这位公子,不、不是我不老实,而是因为……我刚才醒来时发现自己失忆了,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是来这里干什么。”
“失忆?”那男子又凑近几分,唐多令看着他如玉一般光滑亮洁的肌肤,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然后又忍不住暗骂自己:“怎么连见个男人都会动色心?不对,这一定是原来主人的毛病!”
“嗯,果然有些古怪。”那男子皱起好看的眉头,“看到我居然一丝惧意都没有,难道真的失忆了?”
“嘿嘿,公子真会开玩笑,您简直就是天上仙人下凡,看了只会让人想膜拜,怎么可能让人害怕呢?”唐多令发挥在办公室拍主任马屁的本事,其实心里一直在打寒颤,主任虽操控着他的薪水和晋升,却也不可能拿凶器架在他的脖子上。
“哼,天上仙人?看来你不是失忆也是脑子有问题了。”
“呸!你的脑子才有问题!”唐多令心中暗骂,脸上还是挂着近乎痴傻的笑容。
“呵呵,公子,您看这剑……”唐多令轻轻用手拨长剑,想把自己的脖子解放出来。
“什么公子?我是阁主!还是你想和那些叛徒一个下场?”美男子的脸色有些阴沉。
“呃,阁主,您看我真的没有恶意,是不是能把这剑放下了。”只要他肯把剑放下,别说阁主,叫他总统都可以。
就在此时,耳边依稀传来人声,美男子脸色一变,“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居然还没有离开。”他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