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月,京城。
这个春天似乎来的特别晚,路边耸立的几颗大树,树叶依旧掉光,光秃秃的枝干笔挺的指向天空,再配合有些雾霾弥漫的氛围,给人一种很是寂寥的感觉。
行走在有些老旧的胡同里,灰暗的色调与不远处的高楼大厦对比鲜明。
这条胡同可不简单,只打明朝就有,历史悠久,都快赶上紫禁城了!
当初有几个开发商吵着要拆迁什么的,整条胡同没人同意。
索性,不了了之了。
换了身正装,跟父母打了声招呼,沈临出了门。
初春的太阳依旧早起,看样子它很想把阳光洒满整个城市,可惜,还是没能穿透雾霾,倒是西伯利亚凛冽的寒风让人为之一震。
“虽然有点冷,但也还能接受!”
紧了紧身上的大衣,感受着冷风拂面的清凉,沈临略微感叹了一句。
“大妈,您起的真早!”
“哟,大爷,遛鸟呢!”
打小就在胡同里长大,谁跟谁都是知根知底,见了面,少不了寒暄几句。
“我去!这种傻帽,居然在雾霾里晨跑,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看了看周围晨跑的几个人,瞅着面生,估摸着是外地租客,或者是谁家女婿之类的,沈临也没出言提醒,享受着充当先知的乐趣。
是的,他是重生在这个时代的。
确切的说,重生在五年前,也就是2005年。
原本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一觉醒来,重回十二年前,这种状况无法用科学解释,更没法向他人诉说。
好在,重生之前就是个电视台小编剧,对重生这种事无比熟悉。
按照一般重生小说的逻辑,原本就是个偏向文艺青年的沈临果断选择了抄书,倒也让他体验了一把畅销小说家的快感。
闷骚男感觉很爽!
但是畅销小说家哪有直接当明星来的让人过瘾?于是,在接连出版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最好的我们》等青春类小说之后,零七年,沈临报名参加了芒果台举办的快乐男声,想着能更进一步。
他也确实如愿了,顶着畅销小说家的头衔,沈临确实很有吸引力,成功挤进了快男十强,然后签约了天宇传媒。
也就是那个捧红了张捷、李玉春的天宇传媒。
然而,三年过去了,沈临发现了自己确实不太适合做一名歌手。
还是性格使然,这货太清高,总觉得自己牛逼,从不按照公司的流程办事,总想着自己是天命主角,所有人都应该拿他当宝贝!
公开跟制作人叫板,讽刺公司老板傻逼等等中二事件不要太多!
然后,公司就搁置他了,你不乖,我就不捧你!
张捷就不一样,人家嗓音条件本身就比沈临高一大截,再加上芒果当家花旦做后盾,按照公司规划,很快就红了!
既然这样,那就换个行业吧!
两个月前,沈临自己出钱买断了跟天宇传媒的经纪合约,价钱不算太高三百万。
比起当初沸沸扬扬的陈楚生三千万买断价格便宜了差不多十倍,由此可见他在公司的心理价位!当然,估摸也有不想跟沈临结怨的意思。
毕竟是重生者,再怎么文艺,也知道屯房!
光是在京城、魔都屯的房产就够他潇洒一辈子了。
不急着出手,沈临很清楚,房价这东西只会越来越高!
这一世的父母没啥变化,心依旧很大,几乎儿子想做的事,百分百支持,就连大学没上这种事他们也就嘀咕了几句。
两口子纯帝都人,母亲的职业是胡同居委会妇女主任,也就是传说中的居委会大妈,父亲则是小学教师,也算是知识分子家庭!
不指望儿子大富大贵,只希望能平平安安,大抵是所有做父母最热切愿望。
带着重生光环的沈临自然很有‘能力’,八五后文坛第一人!
唯一让他们不满的就是沈临这家伙一点也不操心自个的婚事,都快二十五岁的人了,从没往家领过人。
沈临对此则是各种哈哈,从不主动交代自己的择偶观。
胡同不算太长,十分钟的路程,沈临从附近的停车场开出了自己的座驾,也不是什么豪车,沃尔沃s60。没多久,来到了海淀区北一街的一栋楼下。
“奇异视频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这就是沈临的目的地。
“哟,马老师,您亲自过来?我真有点不好意思。”
在前台跟小人姑娘聊了一会,没多久,一位身材有些微胖的中年人走了过来,沈临赶忙迎了上去。
“你小子再这么阴阳怪气,小心我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