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居的出租屋,窗外高楼大厦绝妙的挡住了这边所有住户的采光,并且还偶尔伴随着火车经过的轰隆隆声响不得安宁。
白牧被吵醒了,抓着乱糟糟的头发走向洗手间,放水时还在想着刚才那坑爹的梦,梦里有个声音问自己渴望魔法吗?废话,我当然是渴望乃子啊!
可他禁不住对方的蛊惑,说只要掌握了魔法,要多少有多少。他就带着真诚上车了,却想不到对方带着套路飙黑车!
想离开?先出师!一本魔法书,他埋头苦学三年但毫无进展,研究发现三年不成这叫巩固。又三年无果?那叫模拟!再三年我都忘了乃子是啥玩意儿。
千辛万苦翻到后面,还有一行字说:如果以上方法均未奏效,原因只有一个——这个世界没有魔法能量,前面的作废,请看下一页。
白牧忍着看完“我们去个有能量的地方重新来过”这一句后,一口老血终于没忍住,挂了。然而更疯狂的是,他发现这并不是在做梦。
因为这儿不是他的地方,也不是他的玩意儿……重点这张脸也不是自己的,但奇怪的是竟然生不起半点嫌弃的感觉。
可能主要是这颜值非常过关,在西方人普遍认为亚裔都是扁平鼻子单眼皮的模样时,他还混了这一副超越绝大部分人的尊容,欣然接受了。
也可以说自从被接二连三的惊喜和天坑埋了以后,白牧就觉得世界上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够动摇他波澜不惊的心。
穿越?自己不还活得好好的。纽约?以前成天想来美国玩。穷光蛋?外国卖肾可值钱了。只读过初中?放心我上过大学。
慢着慢着!记忆深处有这家伙对托尼·斯塔克这名亿万富豪、花花公子生活的羡慕?偶尔也会中二一下,想象自己是拯救万千民众于水火之中的星条盾队长?
这儿竟然是多灾多难的漫威世界!
这可是个处处有坑的地方,你将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大反派、阴谋家的威胁,搞不好某个绿胖子就会发狂砸掉一座城市,某群外星人就对地球势在必得,某些反派要控制或毁灭世界。
在这里如果没有高超的本领和求生技巧,你恐怕连一秒钟都活不下去!
但白牧没忘了他前辈子用了大把时光研究魔法,在漫威世界里,魔法师也是层出不穷的,这就证明——
浓郁的魔法能量!精神处在一种前所未有的亢奋状态中,心意一动,手中重现了魔法书《魔法全集》!
名字是俗了点,作者署名“法神”也拽了点,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阴魂不散的书,前世他曾经火烧、水泡,碎纸机伺候,都没能消灭它。
但这辈子却成了他唯一从前世带来的礼物,摸着它古朴的封面,白牧翻开它的第一页,序言就写着——
“那些区分冰法、电法或死灵法,圣骑、术士还是别的魔法使用者,都是对能量低劣的利用,恕我直言,以上都是垃圾!
贯通万法方为神,记住我这句话——魔法的本质是能量,法术就是操控它的表现信息,真正领悟它时,你将无可匹敌!”
白牧的手有些颤抖了,因为他走过最远的路,就是这本书的套路。自己又是奇遇,又得穿越,跌宕起伏都有了,接下来还要有什么?
但他还是无法抗拒要试一把……火球术!
只可意会的咒法构建后,指尖立即凝聚出一个炙热的火球,手一甩它就砸在了墙壁上,炸开的火花是法师独有的浪漫。
眼看这房子要被烈焰点着,他反手释放一个冰冻术,结冰的墙面立即控制了火势,房间的温度骤然下降到怡人的程度。
“魔法,竟然这么简单?”
白牧脸上尽是难以置信,前辈子怎么都学不会的,现在随随便便就来?还能好的好按剧本来演吗?
原以为要继续的天坑却没有上演,他翻着书本,反复琢磨很久后,他知道自己是看不透这本书的套路了。
经历了这么多,他也知道除了接受没第二种选项。可不是有那句话吗?生活就像强*,无法反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
作为一名极富冒险精神的人,白牧还是挺期待的。因为一个正常人,也不可能抱着一本魔法书研究九年,天才的有些行为等于疯子。
漫威世界的魔法环境重燃了他的热情,前世平平淡淡的地球生活已经被抛到脑后了,全新的人生开端,他有着充沛的激情。
虽然这辈子的起步点还是一穷二白,除了比上辈子好看、比上辈子高,但他的冒险血液,从来就不惧挑战。
穷光蛋没有钱?那就去弄!坐着哀叹现状可不是他的风格,跑去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自己觉得不错的行头,准备出门。
话说前辈子没来过纽约,难免稀罕这座大都会,走到楼下习惯性的去推自行车,翻身就要上去骑,但白牧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的风格。
一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