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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6章 两家医院杠上了

    从1981年卫校开始正文卷第636章两家医院杠上了<b>最新网址:</b>重庆公式于1962年由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创立。

    他们主张伤后第1个24h补液量为每公斤体重、每1sa补充1.5ml液体,晶胶体比例为2:1,另加水分2000ml。

    最初8h输入总补液量的1/2,后16h匀速输入另外1/2;伤后第2个24h补液量为第1个24h实际补液量的1/2。

    上海公式于1965年由沪海市东山医院等多家医院联合创立。

    他们主张的是伤后第1个24h补液量为每公斤体重、每1sa补充1.5ml液体,晶胶体比例为1:1,另加水分3000~4000ml;

    伤后第2个24h补液量为第1个24h实际补液量的1/2,另加水分3000~4000ml。

    南京公式主要适用于战时及成批烧伤,所以并没有成为国内主流补液公式。

    写了这么多,重庆公式和上海公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重庆公式补液更少,上海公式补液更多,另外晶胶比例也不同,一个主张2:1,一个主张1:1.

    别看只是数字有小小的不同,但治疗效果却是一个天差地别。

    重庆公式和上海公式这两个模式,与后世公认的主流补液公式的主要区别在,

    重庆公式针对50%以下中小面积烧伤病人的补液是最有效的,也是最接近后世补液公式的,后世的临床证明重重庆公式相对最科学

    但缺点就是针对烧伤面积超过50%以上超大面积,或者重度烧伤抢救疗效不佳

    原因是重庆公式死板地认为重度烧伤也只要按50%以下的输液量来补就可以了的。

    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你一个烧伤30%的病人,和一个烧伤面积达90%的病人,输液量怎么可能差不多?

    重庆模式本来就是补液量偏少的,这下对重度烧伤病人的补液量就更少了。

    补液量偏少的公式往往不能较好的维持循环血量,致使缺血缺氧性损害持续存在,这就会造成病人血容量不足,肾衰竭等死亡。

    还有一个误区,晶胶比例是2:1这个没错,但对于大面积重度烧伤病人,晶胶比例应该调整为1:1。

    其实西南医院的研究已经跑在全国前列了,比上海公式、南京公式先进多了,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误区?

    这并不是西南医院的水平不行,实在是七八十年代国内的条件太差了,绝大多数医学仪器都缺乏,也就拿不到一手的实验数据,这临床科研工作怎么进行呢?

    不是谁都像陈棋这样有金手指,有着后世的见解,可以站在上帝视角去看待问题的。

    后来随着科技发展,各类仪器都配备完整,西南医院的烧伤科还是非常牛逼的,里面有许多非常牛逼的专家。

    不过现在嘛……

    陈棋就是想截胡西南医院的未来之路,先把这个全国烧伤no1给抢过来再说。

    至于上海公式的缺点嘛,还是补液过多了,而且他们并不要求在烧伤前8小时怎么补、16小时怎么补、24小时怎么补。

    这样补液就很粗糙。

    而且补液量偏多的公式虽在理论上维持了良好的循环血量,这是一大优点。

    但由于液体负荷过重,往往加重患者水肿甚至引发筋膜腔隙综合征、心力衰竭、肺水肿、脑水肿等并发症。

    到时你是救人,还是杀人?

    最最关键的是,两种公式都有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执行得太机械,太死板了。

    那就是医生严格根据公式的补液量来,算出来是多少,就不管不顾全给病人都输液进去。

    输多了还是输少了,不管。

    那么还是回到一个老问题,补液这玩意儿,补好了是救命,补不好那就是杀人。

    所以七八十年代,国内烧伤界这种不良风气又称之为“机械执行液体复苏公式阶段”。

    只顾盲目机械遵从公式的计算量而置临床表现和复苏效果于不顾以及大面积烧伤患者严格按照公式计算补液量执行的现象。

    产生了“按公式办事就能抗休克”的错误共识,为脓毒症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而后世主张的是“个体化补液阶段”。

    意思就是不同个体在达到良好复苏目标时所需的补液量也不尽相同,所以认为烧伤液体复苏公式只是临床复苏治疗的指南。

    治疗中应重视对患者临床指标的观察,通过指标的变化来判断复苏的效果,调整补液量。

    烧伤休克期的液体复苏不仅需要“个体化补液”,还需要有具体的复苏目标,这就叫“目标复苏”。

    意思是液体复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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