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整座城市仿佛都已经被遗弃,幸运的人都在家里,这个时候敢在大街上游荡的,都是嗜血的。
这里的夜空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藏污纳垢。
这就是哥谭市,大美利坚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方清源正睡的昏沉,突然一阵急促炽烈的响声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他睁开双眼,下意识的有些发懵。
大晚上的还放鞭炮,不知道城市里早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吗,胆子这么肥,看来是想进去蹭几天免费空调啊。
不过下一秒,方清源就听见了凄厉的惨叫声,这种叫喊堪比挨刀的猪猡,力度之大,仿佛要把自己的声带一起扯出。
方清源被吓得一个机灵,沉沉的睡意再无踪迹,此刻再听那依旧不息的炸裂声,这哪里还是鞭炮声,分明是沉闷的枪击声。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天朝小区里竟然发生如此惊爆的枪战,这绝对要成为明日全国各大新闻的头版头条。
就在此时,一股股纷杂的记忆涌入方清源的大脑,让他经历了一场人生走马灯。
啊,原来这里是哥谭啊,那就没事了,放在天朝是震惊全国的大事件,放在哥谭只不过是日常。
记忆来的凶猛,方清源消化下来不过就花费了几秒钟的功夫,没等他产生哀叹或者雀跃的心情,门口传来几声枪声,随后便是匆匆的脚步声,最后停在了方清源房门的门口处。
方清源脸色大变,求生的本能让他立马行动起来,他抄起椅子直接砸向身后的窗户,之后看都不看直接一个翻滚,躲进床底之下。
等他堪堪进入床下,立马就有七八发炽热的子弹,破开薄薄木门的阻碍,扫射进狭小的房间之内。
之后那可怜的木门被人一脚暴力踹开,随后一个蒙面持着冲锋枪的大汉就走了进来,他一眼就看到被砸开的窗户,快步走到窗前,伸头看去。
方清源藏在床底,屏住呼吸,蜷缩着身躯,希翼着这人没有发现自己,刚才扫进来的子弹,方向都很正,没有射到这个地方。
要是方清源刚才想藏在门后偷袭,现在估计已经成为一团烂肉了,要是跳窗逃走,不考虑摔断腿的情况,也跑不过随后上方袭来的子弹。
“嘿,布鲁,你那边搞定没有,赶紧撤了,他们有增援要到了。”
此时门外传来一个声音,屋内的壮汉听到呼喊,开口说道:
“这里有一个人跑掉了,要不要下去追上去,从三楼跳下,他肯定受伤,跑不远的。”
“目标已经击杀,别管那个小角色了,赶紧走。”
门外又传来催促声,屋内大汉骂了句脏话,快速从屋内撤了出来,随后又是几声枪声响起,外边原本呻吟惨叫的声音立马消失不见,随之而来的是一片死寂。
等过了两分钟,方清源这才大口喘着粗气,惊魂未定的他没敢立马出去,依旧躺在床底,同时脑子极速运转,分析利弊,思考自己的出路。
快速过了一遍原身的信息,经过记忆得知,这具身体原名叫墨菲·奥古斯,是中意混血,其外祖父是华人,祖母是意大利人,他体内有种四分之一的华人血脉。
墨菲现在的身份是哥谭警局,也就是简称gcpd中的一名homicidedivision,主要负责普通犯罪(指非超人类的),换句话说墨菲就是一名最普通的警员。
最近这段日子,墨菲被派来看护一位污点证人,因为他资历最浅,被分到这里最角落,最破旧的房间休息,没想到这成了他活命的关键。
但可惜的是,真正的墨菲已经不在了,如今留在这幅躯体里的,是一位天朝灵魂。
吸收了躯体中的记忆之后,现在的灵魂还是以天朝青年的意识为主,原身的意识则是被吸收吞噬。
方清源脑子里把这些信息整理归纳后,起身来到房间之外,入目所见,差点让他吐了出来,只见四具死相凄惨的尸体躺到过道之内,鲜血正肆意流淌,方清源的鼻翼开合之中,全是刺鼻的血腥味,和呛人的火药味道。
尸体头部都有着一个枪孔,看来是之前那伙人走的时候补了枪,方清源此时心中发冷,这伙人真妈的专业。
捡起地上遗落的两把手枪,一把别在腰间,另一把方清源持枪戒备,这不是怕突击的那伙人杀回马枪,而是防备周围的邻居们。
这种杀戮现场,放在天朝绝对是没人敢第一时间过来围观,可放在哥谭,周边的邻居们绝对不介意过来看看,看看有什么便宜可捡。
这些人平日里也不是什么善茬,从上班的文员转化成嗜血的秃鹫,只需一点腐肉的吸引,如今这里全是猛兽享用过的残羹,他们闻着味了。
果然,方清源等待的支援还未到,门口就传来几声杂乱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