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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我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黄海海战失利后,他和母亲安妮带着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

    父亲买下了一座山头,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园,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

    安妮学过医,在家中开了一家诊所,为附近的居民诊病。

    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

    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就连曾经在武汉张香帅大人那里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弓弦材料,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这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的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颗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们,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只猎枪,父亲扭不过我,只好花了二十英镑给我买了一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淘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用一发子弹,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

    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前几日,父亲决定在菜园子里打一口菜窖,却挖出几块绿色的石头,还连夜打磨出一块,雕琢出龙形的图案送给我,说是送给我的成人礼物。

    今天父亲要前往布莱登城里送一些菜,顺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

    看着儿子渐渐懂事,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我想到城里去看看有没有办法搞到子弹。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帮我把一些野味运到城里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然后,我们两个拿出绝大部分的钱用来添置狩猎的必须品,包括子弹。

    我很少进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

    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最多的时候有一个月多。

    父亲最初怕我有危险,将他看家的本式基本上都交给了我;安妮却总是担心,她担心我杀戮太多,会被上帝惩罚。

    于是,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活。

    城里的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

    只可惜那些以前给我提供子弹的军火贩子们,他们无一例外的摇头说手头没有子弹了。

    近来,子弹变得极为稀缺,那些军火贩子说,澳洲政府开始管制子弹流向市场,好像是说要打仗了。

    澳洲孤悬海外,不会有哪个国家来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澳洲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虽然独立,但毕竟还是大英帝国的联邦。

    听说欧洲那边好几个国家闹得挺欢,估计是帝国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兰派兵支援吧!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弄到一颗子弹,让我有些垂头丧气。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

    男人们则醉熏熏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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